2017年第10期(总第132期)
武汉轻工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7年10月
【高教要闻】
▲习近平总书记: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九大作报告,在“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部分,首先谈到的就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来源:《微言教育》(2017年10月18日)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教育改革进入“全面施工内部装修”阶段 十九大中央国家机关代表团会议讨论日前向中外记者开放。十九大代表、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发言中表示,我国教育体制“四梁八柱”的改革方案基本建立,教育改革进入“全面施工内部装修”阶段。陈宝生指出,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两个重大的战略判断: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二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新的变化。十八大以来的5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回顾这5年,我们走过的历程波澜壮阔,与每一个中国人息息相关。陈宝生在发言中介绍了教育战线5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一是教育总体水平已经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二是教育的质量明显提高。三是教育发展的条件有了历史性的改变。四是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五是教育改革全面深化。教育其他方面的改革,包括“放管服”、现代教育制度、大学章程、民办教育等都出台了一些规定,可以说,教育体制“四梁八柱”的改革方案基本建立,教育改革进入“全面施工内部装修”阶段。陈宝生说,5年来的教育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教育变革是深层次的、历史性的,这是一个客观准确科学的战略判断。十九大报告提出,教育发展的任务就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享受更公平更高质量教育的需求。陈宝生强调,接下来我们会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承担起教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全面落实教育方针,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建设教育强国,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来源:《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20日)
▲《中国本科教育质量报告》《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中国新建本科院校质量报告》《中国民办本科教育质量报告》同步发布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日前正式发布最新版中国高等教育系列质量报告。这是继2016年首次发布以来,我国第二次发布高等教育系列质量报告。其中,《中国本科教育质量报告》和《中国民办本科教育质量报告》均为首次发布。此次发布的系列质量报告,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会同厦门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专家团队联合研制,包括本科教育、工程教育、新建本科和民办本科共4本专题报告,主题鲜明,各有侧重。《中国本科教育质量报告》是我国首份专题性的本科教育质量报告。报告中称,中国本科教育“体量”世界最大,质量稳步提升,在服务国家战略、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分层分类培养多样化人才等方面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数据显示,2005-2015年十年来本科累计毕业生达到2853万人,本科毕业生占新增城镇就业人口比例从22%增加到47.2%。本科毕业生已经成为我国新增人力资源的最重要发动机,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持续的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报告同时指出,本科教育办学条件改善显著,整体上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一流本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教育经费投入大幅增加,截至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支出18144元,是2005年5376元的3.4倍,年平均增长率为12%。教师数量持续增长,1995-2015年,全国普通本科高校教职工总数从106.5万人增加到236.9万人,跃居世界第一。《中国工程教育质量报告》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国工程教育主动“转型升级”,变革发展,建成了层次分明、类型多样、专业齐全、区域匹配的世界最大工程教育供给体系。数据显示,中国普通高校工科专业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稳居世界首位,数量比紧随其后的俄罗斯、美国等国高出3-5倍。来源:《人民网》(2017年10月16日)
▲《中国普通高校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16》出炉 科技部日前发布的《中国普通高校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16》显示,在国家政策的引领和推动下,我国普通高校由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快速提高,特别是在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方面的变化尤为明显。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中国高校R&D人员全时当量为35.5万人年,比2006年增长46.7%,居世界第一。高校R&D经费内部支出不断提高,2015年达998.6亿元,是2006年的3.6倍。2015年,高校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总数超过350亿元,科技成果直接交易额超过20亿元。专利申请和授权增长迅速。高等学校专利授权量为13.6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7万件,超过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一,是十年前的9.2倍。报告显示,在调查的1762所高校中,有573所高校汇报自身建立了专门的技术成果转化与扩散机构,有312所高校汇报自身建立了专门的技术成果转化与扩散网站。2006-2015年,作为卖方高校在技术市场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数量稳步增长,2015年达到5.7万项。高校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教育部科技司、科技部创新发展司、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联合开展了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调查,采集了全国1762所高校、3626名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的数据。《中国普通高校创新能力监测报告2016》以2005—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计数据为基础,结合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数据,从高校创新情况、创新人才培养、研发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5个方面,选取78个指标,对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能力总体状况和基本特征进行监测。来源:《新华社》(2017年10月9日)
▲中国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调查报告出炉 近日,全球化智库(CCG)发布了《2017中国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调查报告》,报告展示了90后新生力量创新创业的特点。其中,对创新创业表示有兴趣的高校学生超过60%,占五分之一大学生意向选择在大三创新创业,而二线城市则成为高校学生首选区域;高科技行业成为主要意向行业。CCG同时邀请90后企业家、创新创业政策代表对于新生力量创新创业特点进行深度交流。工学、管理学和经济学专业学生对创新创业感兴趣的人数比例位居前三;对于个人的成长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是高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主要动因。另外,工学类表示很感兴趣的比例相对于比较有兴趣的比例高出5个百分点,工学类学生对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更为显著。由此可以看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推动下,点燃了高校学生对于创新创业的热情。来源:《人民网》(2017年10月14日)
▲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发布 近日,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了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16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38888.39亿元,比上年的36129.19亿元增长7.64%。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1396.25亿元,首次超过3万亿元,比上年的29221.45亿元增长7.44%,占GDP比例为4.22%。这是自2012年首次超过4%以来连续五年保持在4%以上,4%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国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187755.21亿元的比例为14.75%,比上年的14.70%增加了0.05个百分点。根据统计公告,2016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幅分别为:8.14%、10.83%、13.81%、11.56%、3.33%;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幅分别为:7.25%、5.98%、9.41%、9.93%、-2.57%。来源:《教育部网站》(2017年10月25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要成为高校的重点学院 教育部日前印发《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明确各校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课程、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把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学院,纳入学校发展规划,进行重点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在保障学院正常办公经费的基础上,按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随着学校经费的增长逐年增加。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明确,专款专用。保证学院办公用房,原则上教授有独立的教研用房。对于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一环的师资配备,《标准》要求,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教师岗位,加快配齐建强专职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应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关学科背景。同时,还要选聘高水平专家担任特聘教授,统筹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以及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等八支队伍上思想政治理论课讲台。《标准》指出,应推行中班教学,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人,并推广中班上课、小班研学讨论的教学模式。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统筹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落实学时学分、教学内容、指导教师和专项经费。实践教学原则上覆盖全体在校学生,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来源:《光明日报》(2017年10月1日)
▲教育部发布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新规 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设置 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已于近日公布,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2006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同时废止。据介绍,此次《规定》修订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规定》从九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高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规定》强调,高等学校应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同时规定了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定。《规定》还强调,要坚持“同工同酬”原则,保证高校辅导员人事聘用要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同时,《规定》也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的发展通道。对制定辅导员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实现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称“双线”晋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高校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称)晋升要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要注重考查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的方向,要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来源:《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1日)
▲河北:探索高校高层次人才年薪制 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近日出台政策明确,今后河北省高校将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管理、教师职称评审和薪酬分配等多方面获得更多办学自主权。高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河北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等五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逐步推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制度,高校可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进行岗位设置和调整、自主公开招聘人才。对“总量外”人员,可实行劳务派遣和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其劳动报酬纳入部门预算。今后,河北省高校将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加强绩效工资管理。对高层次人才集中、服务国家、省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高校,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高校可自主制定、完善本校绩效工资结构和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科研人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以及高校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等收益用于人员奖励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来源:《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9日)
▲安徽:明确允许科研人员与高校教师适度兼职兼薪 日前,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同时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据了解,这一文件的出台,旨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激励措施。依据《意见》,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兼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建立兼职获得股权及红利等收入的报告制度。《意见》规定,高校、科研机构正职领导不得到企业兼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在本单位出资的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个人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高校、科研机构所属的院、系、所及内设机构领导人员,经批准可在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兼职数量应适当控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兼职单位获得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本单位,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经所在单位批准,科研人员可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兼职或离岗创业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个人须如实将兼职收入报单位备案,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鼓励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的社会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该实施意见适用于安徽省属高校、科研机构和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其他单位对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可参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收入分配办法。来源:《中国青年报》(2017年10月13日)
▲河北:鼓励高校专利技术产业化 近日,《河北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条例》明确提出,鼓励高校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对主要发明人、设计人和对转化专利作出重要贡献人员中的主要人员的奖励和报酬份额,不低于总额的50%。河北规定,鼓励、支持研究开发机构、高校与企业采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产学研合作方式,发挥企业在发明创造方向选择、专利运用中的主导作用,促进专利资源的利用,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河北明确,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校、中职院校将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投资的,应当从许可净收入、转让净收入或者形成的股份、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和对转化专利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对主要发明人、设计人和对转化专利作出重要贡献人员中的主要人员的奖励和报酬份额,不低于总额的50%。来源:《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17日)
▲江西:投40亿建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 近日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将统筹安排资金40亿元,通过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推动若干所高校进入国内一流行列、一批学科专业进入国内一流行列或前列。江西省将安排财政资金10亿元,用于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南昌大学列为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安排财政资金27亿元,用于一流学科建设。优势、成长、培育三个层次各10个左右学科;安排财政资金3亿元用于一流专业建设,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数量分别为20个、30个左右;市属高校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省财政予以奖补。江西省要求,财政资金将用于立项建设单位的以下支出: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国内外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支出。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改革课程体系内容方法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进修、访学,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专业培训等。学术交流合作,包括举办、参加高层次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会议及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讲学等方面的支出。绩效支出及岗位津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仅限于学科专业建设相关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支出。来源:《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13日)
▲福建:所有学校将配备法律顾问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规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学校法律地位、处理学校与部门或社会的各种法律关系、处理学校与学生或教师的关系等方面重要作用。福建强调,2018年底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配备学校法律顾问。高校可充分发挥校内法学专业人才作用,聘请校内满足条件的教师专职或兼职担任法律顾问;中小学可采用灵活方式选择法律服务,可以一所中小学单独选聘,也可以多所中小学联合选聘一位法律顾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采取组建本地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的模式,为相关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福建规定,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对学校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论证与合法性审查,提供意见或建议;对学校重大行政行为、重大事项的风险性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意见或建议等。来源:《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16日)
▲广东:明年起高校合并一本二本招生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就《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提出,2018年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通知》明确,批次调整合并后,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15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录取时,本科批次三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要求统一调整为2C及以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和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往年的标准划定。此外,《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主渠道。来源:《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30日)
▲湖北省出台“十六条”举措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 近日,在湖北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十六条”)的详细内容。(一)基层创业就业享有补贴和税费减免。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成立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二)工资待遇往上走,助学贷款帮你还。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三)省市机关招录公务员要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省、市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招录。县乡机关可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专门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一般不作专业要求。另外,大学生士兵部队服役经历视同毕业后到基层工作的经历,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就业、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优惠政策。来源:《湖北省政府网站》(2017年10月14日)
【院校动态】
▲清华大学:积极探索研究生社会实践临时党支部建设 近日,清华大学积极探索研究生社会实践临时党支部建设。(一)加强组织保障。在住宿相对集中的实践支队设立临时党支部,安排教师进行专门指导,聘请60余位基层党政负责人担任实践支队导师,邀请有关领域专家、企业负责人面向党支部开展专题培训。实施“知行计划”,为党支部开展特色调研、社会服务等提供累进式资金支持,并通过“知行”微信平台推送特色活动,阅读量达10余万次。(二)开展校地共建。结合建党96周年、建军9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联合地方党委,利用当地丰富的红色文化教育资源,组织瞻仰南湖红船、赴井冈山缅怀革命先烈、走访岩寺镇新四军军部旧址、参观红岩故地等党支部活动。组织各临时党支部与实践单位党支部开展红色“1+1”共建活动,共同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共同开展“忆党史•葆本色”主题党日活动等。(三)肩负时代责任。选拔研究生赴“一带一路”沿线中资企业和有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围绕“中国力量走出去”开展深度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引导研究生结合自身专业,助力“一带一路”沿线中资企业发展,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20余项。来源:《教育部网站》(2017年10月24日)
▲中国人民大学:全国首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成立 近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该中心是全国首家成立的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专业学术机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由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靳诺、校长刘伟担任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秦宣担任执行主任。“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具有划时代意义,这是时代赋予中国人民大学的责任。”刘伟表示。启动仪式上,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7位学者教授被聘为首批校外兼职研究员。据介绍,中心将充分发挥中国人民大学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与研究高地”重要作用,动员和汇集全国顶级学术资源,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更好地推进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研究传播平台和基地。来源:《人民网》(2017年10月26日)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实行本科生全员“导师制”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日前启用,按照师生1∶10的比例,在该校区实行本科生全员“导师制”。目前,该校区一期学科已基本调整到位,6所学院和8个研究机构“整建制”由济南市迁入青岛校区。据了解,青岛校区有本科生3150名,硕士、博士研究生1250名,留学生100名。实行本科生全员“导师制”,导师以指导学生学业为主,兼顾生活指导和发展指导。在大一新生入学前,学生提前在学校“迎新网”上获得每名导师的相关信息,自行选择适合的导师;要求每名导师与学生日常线上交流,原则上每月要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一次。来源:《中国教育报》(2017年10月9日)
▲江南大学:大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江南大学依托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建立完善包括入职教师、潜能教师、骨干教师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分类服务支持体系,大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一)精心谋划重培训,助力新入职教师“站上”讲台。结合教师教学实际,广泛开展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研究、技术应用等教学基本功培训,推动新入职教师基本素质养成。坚持通识培养和个性化培养相结合,重视教学情境教育,通过职前素质拓展、展馆参观、专题讲座等,广泛开展职前培训,帮助新入职教师迅速转变角色,尽快适应教学环境。开展入职教坛活动,邀请专家对承担教学任务的新入职教师随堂听课、现场点评、反馈交流,提升新入职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实施新入职教师导师制,为新入职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共同制定符合其自身发展的培养计划,并明确各阶段培养任务。(二)精准查找补短板,助力潜能教师“站稳”讲台。参照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结果,实施“潜能教师教学提升计划”,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学评估与教师卓越中心主任、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做好专家听课、教学调研、问题查找、意见提出等各项工作,着力提交教师教育教学能力。采用自荐、推荐、邀约等方式开展“微格教学”活动,为潜能教师提供个性化教学指导服务。建立“至善教学工作站”,开展教学专家和潜能教师的合作研修,以教学咨询服务方式帮助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三)精确定位促卓越,助力骨干教师“站好”讲台。针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能力相对较强、教学效果相对较好的教师进行倾斜支持,组织骨干教师开展分专题、分学科的校外研修活动,促进骨干教师间相互学习与提高。倡导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模式,充分利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支持骨干教师参加网络培训和校本培训。常态化开展教育研究态势、教学发展评价、教学质量提升等专题讲座,组织国内外专家介绍教育教学先进理念和方法,传播相关学科前沿知识,帮助骨干教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来源:《教育部网站》(2017年10月10日)
▲武汉工程大学:与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武汉工程大学副校长陈再平代表学校与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朱青林共同签署区校战略合作协议。副校长陈再平、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田艺、化工与制药学院副院长郭嘉应邀赴襄阳出席襄城区人民政府主办的“襄城·隆中荟(中秋话发展)——生物医药化工产业专场”活动。为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服务襄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校互利双赢,学校和襄城区、化工与制药学院和襄城经济开发区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郭嘉教授在活动现场作医药化工产业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并对襄阳医药化工产业给予发展建议。来源:《武汉工程大学网站》(2017年10月2日)
▲湖北工业大学:成立校发展规划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近日,为提高学校发展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加快学校科学发展,学校党委决定成立发展规划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调研学校发展环境、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制定相关工作;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执行方案,监督规划执行过程,评议规划执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学校发展实际,参与研究与论证规划调整;主持和参与学校发展规划课题研究等。据悉,湖北工业大学发展规划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由14名在校内外具有一定权威和知名度的教授或具有一定活跃度的年轻博士代表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在成立大会上,各位专家委员纷纷表态,听了李副校长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的介绍,深感责任重大,一定不辜负学校的期望,认真开展业务学习,理性思考,深入研究,坦诚表达自己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发展问诊把脉。发展规划处将积极做好联络员、服务员和记录整理员,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学校科学快速发展中的参谋部作用。来源:《湖北工业大学网站》(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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