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期(总第145期)
武汉轻工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9年2月
【高教要闻】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在此基础上,再经过15年努力,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为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2035年主要发展目标是: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高等教育竞争力明显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适合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治理新格局。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2月2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提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重点,带动全局;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分区规划,分类推进。经过5年努力,全面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普及目标,全面构建现代化教育制度体系,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实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普及,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多样化可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学习大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实施方案》还从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等方面提出了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十项重点任务。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2月24日)
▲国务院印发方案 到2022年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于近日发布。《通知》提出,要将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突出的位置,到2022年,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方案》指出,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要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方案》要求,到2022年,职业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大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5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150个骨干专业(群)。建成覆盖大部分行业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中国职业教育标准体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分专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来源:《中国青年报》(2019年2月14日)
▲教育部发布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日,教育部召开2019年第四场教育新春发布会,发布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介绍,根据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1.89万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76亿人,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专任教师1673万人。其中,全国共有幼儿园26.67万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1.38万所、高中阶段学校2.44万所、普通高校2663所、特殊教育学校2152所、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35万所。刘昌亚介绍,全国各级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国民受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毛入学率81.7%,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5%,比上年提高0.04个百分点;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8.1%,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2月27日)
▲财政部:切实将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自主权制度化 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通知》,要求各地系统梳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解决“政策打架”“相互掣肘”的问题,切实将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差旅和会议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制度化,形成激励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政策合力。《通知》要求,从三方面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确定的政策举措:一是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标对表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自查有关政策举措是否在本地落实落地、本地制定的政策中是否存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规定等,系统梳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地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将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差旅和会议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制度化。三是加强政策衔接。各地要深入梳理、及时解决财政科技制度规定与相关政策规定不协调、不衔接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政策打架”“相互掣肘”的问题,增加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推动形成协调配合、相互支撑的政策环境。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1月26日)
▲教育部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招生培养 近日,教育部印发通知,分别就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管理工作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规范性要求。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质量监督保障制度建设取得很大进展。但是个别招生单位和人员招生违规、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现象仍有出现,反映出一些招生单位存在政策规定不落实、制度机制不健全、组织管理不到位、监督管理透明度不够等问题。通知强调,要切实规范招生工作。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系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通知要求,各培养单位要珍惜用好办学自主权,加强自律,科学合理设置培养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重点要抓住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位授予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要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加大对学术不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零容忍”。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馆际和校际学术共享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知指出,导师是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2月28日)
▲47所高校拟入选 首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名单公示 近日,教育部公示了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拟认定名单,拟认定依托清华大学等22个中央所属高校的基地、首都师范大学等25个地方高校的基地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2018年6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要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其目标是,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来源:《中国青年报》(2019年2月13日)
▲人社部出台首个人才流动配置改革性文件 日前,人社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为重点,以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保障,加快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才流动配置新格局,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让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意见》从健全人才流动市场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规范人才流动秩序、完善人才流动服务体系四个方面提出16条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健全人才流动市场机制方面,将着力充分发挥市场在实现人才流动中的主渠道作用。一是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二是完善人才市场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三是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在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方面,将着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一是健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二是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三是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四是构建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在规范人才流动秩序方面,将着力促进人才良性有序流动。一是强化人才流动的法制保障,二是引导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三是深化区域人才交流开发合作,四是维护国家重点领域人才流动秩序,五是建立完善政府人才流动宏观调控机制。在完善人才流动服务体系方面提出四条措施,为人才流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一是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便民化,二是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三是创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制度,四是优化人才流动政策环境。来源:《经济参考报》(2019年1月29日)
▲2019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正式发布 软科1月23日正式发布2019中国最好大学排名,排名展示了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549所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位列前三,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依次排在4到10名。今年,软科还首次发布了中国最好医科大学排名,共有71所医科大学上榜。排名的评价体系涵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国际化四个维度。在2019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华中科技大学比去年上升1名,与南京大学并列第七。地方高校中表现最好的三所大学分别是苏州大学(29名)、南方科技大学(35名)和上海大学(41名)。有13所非“双一流”高校凭借过硬的指标表现跻身百强,这13所学校大多数来自沿海发达地区,包括广东(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汕头大学)、福建(华侨大学)、江苏(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浙江(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来源:《软科微信公众号》(2019年1月23日)
▲2019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公布 近日,QS全球教育集团发布了第九次世界大学学科排名。本次排名评估了全球78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多所高校,横跨5大学科群和48个学科。中国高校表现亮眼,110所大学的1032个学科入选全球600强,其中,中国大陆76所,中国香港9所,中国台湾23所,中国澳门2所。该排名结果来自过去6年全球权威学者对学科的全面评估、顶尖雇主对大学毕业生全球就业竞争力的综合评价,以及对最大文摘数据库Scopus中2200万学术论文及1.5亿引文数据的分析。世界前20名的学科,清华12个,北大7个,同济2个(艺术设计第14、建筑第18);清华大学的土木工程是中国内地表现最好的学科,全球第9,清华大学的建筑、北京大学的现代语言、和中国农业大学的农学与林学都排名全球第10名。中国港澳台地区,香港大学的牙医学科世界第4,台湾大学运动学全球第19,澳门大学旅游休闲管理世界第41。18所中国内地大学的96个学科世界50强,和2016年相比增加7所。其中,北大28个,清华22个,复旦和上海交大各10个,浙江大学5个,武汉大学和同济大学3个,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山大学、中科大各2个,北师、中国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大、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各一个。中国内地32所大学的218个学科进入全球百强,华中科技大学和西安交大各3个,北航、哈工大、天津大学各2个,北外、北京林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吉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各1个。来源:《青塔网》(2019年2月28日)
▲教育部:河北辽宁江苏等8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近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我国高考改革正平稳有序推进,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改革方案将由各省向社会发布。教育部表示,自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2017年,上海、浙江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平稳落地,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二批改革试点顺利启动。两批试点省份在完善高中育人方式、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优化高校选才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有益经验。2018年,按照“坚定改革方向、坚持稳中求进、注重综合施策”的基本思路,教育部在有关省份开展改革条件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对申请启动改革的省份进行了实地评估,确定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18年,上述8省市已就启动改革工作对本地教育系统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目前,8省市结合本地高中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组织等实际,因地制宜制订了改革方案,将向社会发布。教育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后续省份进行实地评估,成熟一个进入一个,确保改革蹄疾步稳、有序推进。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2月27日)
▲教育部与四省市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 近日,教育部与辽宁省、山东省、重庆市、宁波市在京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以推动相关省市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发挥自身区位优势,着力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写好教育“奋进之笔”,全面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陈宝生指出,教育部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他强调,备忘录签署后,部省(区、市)要共同努力,切实将备忘录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一是认识要提高,回答好为什么干的问题。二是需求要搞清,回答好依据什么干的问题。三是主体要敲实,回答好谁来干的问题。四是对象要选准,回答好和谁干的问题。五是内容要明确,回答好干什么的问题。六是步子要迈稳,回答好怎么干的问题。据了解,《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印发以来,部省(区、市)协同不断推进,高校参与不断深化,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可视性成果不断丰富,“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取得初步成效。自2016年起,教育部陆续与18个省(区、市)签署了部省(区、市)共建备忘录。截至目前,我国已与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共有60所高校在23个沿线国家开展境外办学,16所高校与沿线国家高校建立了17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17年,共有31.72万沿线国家留学生来华留学,占来华留学总人数的64.85%。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2月20日)
▲北京市属高校教师职称告别“终身制”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新修订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从对高校教师进行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聘任实行聘期制、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3个方面,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北京模式”,进一步激发北京市市属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职称告别“终身制”,用人“能上也能下”。在实际操作中,职称和岗位聘任均实行聘期制,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校和教师按照岗位需要、本人自愿的原则,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高校可根据教师与岗位的适用情况,低聘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通过这一制度保障高校的用人自主权,避免职称终身制引发的惰性,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使人才“评得上、用得好、留得住”。高校教师职称则从“一把尺子量到底”改为“干什么、评什么”。在教育教学的基础上,将高校教师按照教学为主、教学科研为主和社会服务为主等进行分类,制定侧重不同的评价标准。北京将建立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从“评论文”改为“评成果”,教师可从论文、论著、精品课程、教学课例、专利等不同成果中,任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同时,在保障高校用人自主权的基础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强对教师聘任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高校制定本单位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时,市人力社保局将进行指导和审核把关。在高校开展聘任工作时,需进行评议前公示和聘任前公示,广泛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在高校完成聘任工作时,市人力社保局将对聘任程序和结果进行验收,确保结果的真实有效。来源:《人民日报》(2019年2月28日)
▲河北扩大高校科技创新自主权 河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赋予科研项目负责人更大决策权、为科技人员松绑减负、建立稳定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及突破性举措,以多项实招落实深化科技改革创新相关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河北明确,将扩大高校、科研院所自主权。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允许合同双方自主约定成果归属和使用、收益分配等事项;合同未约定的,职务科技成果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处置,允许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主管部门要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内部机构调整、绩效工资分配、评价考核、科研组织等方面,充分尊重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权限。河北规定,在高校、省属科研院所建立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允许从中提取不超过30%作为奖励经费,由单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激励引导机制,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单位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强化科技领军人才薪酬激励,对全时全职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允许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并单独核定。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2月16日)
▲山西建有特色高水平本科教育 实施学科专业“撤一增一”动态调整机制 近日,从山西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出台系列举措,推动全省高校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速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地方本科教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山西要求各高校立足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优势制定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通过撤点、停招等形式,有计划淘汰人才培养质量不能保证,生源与就业质量差的专业。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和学科专业“撤一增一”动态调整机制。2018年,山西高校实施专业优化调整,一次性撤停、间招、缓招“低质、错位、过剩”专业232个,新增急需专业点66个。到2023年,山西高校将建设300个省级一流专业,其中不少于20%的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支撑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50个左右特色专业(群),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山西要求把课堂教学作为教师工作的第一要务,实施教授全员给本科生授课制度,做到本人授课、课时数量、课程质量三落实。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2月19日)
【院校动态】
▲北京师范大学坚持“以本为本”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坚持将本科教育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将课堂教学作为本科教学改革主战场,不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切实巩固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以课程建设为基础,引领通专融合培养。按照“拓宽基础、加强融合”的思路,构建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面向本科生开设通识教育、学科基础和专业选修、教师职业素养、实践与创新创业共四大类、5000门次课程。深入实施“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围绕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式等,不断推进本科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改革。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制定关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出台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成立通识教育课程专家委员会,加强对通识课程的建设管理。完善课程审核机制,细化审核标准,对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和参考资料选用等进行两级审核,坚决杜绝“水课”。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修订人才培养一般业绩奖励方案,加大对“教授上讲台”指标的调控力度,加强对院系教学指标的考查。以高水平知名教授和教学名师为引领,以科研学术骨干为核心,打造叫好叫座、有示范意义的“金课”。以信息化手段为抓手,激发课堂教学改革活力。基于“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手段,打造互动讨论学习、远程协作、教育实训等多类型的智慧教室,以空间规划带动教学创新。发挥信息技术在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翻转课堂、慕课、微课程、混合式教学等改革,推动教师角色转变和学习方式变革,提升课堂教学的不可替代性。来源:《教育部网站》(2019年2月28日)
▲江南大学“四个嵌入”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改革 近日,江南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聘请一批政治思想过硬、管理经验丰富、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家担任“企业家辅导员”,充分发挥企业家资源优势,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校企协同育人。(一)嵌入思政育人体系,推动思政课程与时俱进。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架构,成立“企业家辅导员主席团”,探索“轮值主席制”,制定章程、工作手册等,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专业特长对接班级一对一分配导师。(二)嵌入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协同模式提质升级。探索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校企协同育人模式,通过参与、跟踪、反馈,让企业家辅导员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教学、见习就业全过程,并结合就业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方案。创新“引企入教”工作模式,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并贯穿专业规划、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各个环节。(三)嵌入职业发展体系,强化目标导向培养理念。加强“体悟践行”职业发展目标建设,开好生涯规划、职前角色转变课程,帮助大学生更好实现“人职匹配”,打通走向社会的“最后一公里”。(四)嵌入教育发展体系,夯实互利共赢合作基石。积极推进企业家参与各二级学院董事会建设,加强内部组织架构管理,发挥互补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建设企业发展人才“储备库”,帮助企业家提前选才用才。共享互利共赢“朋友圈”,促进高端智库建设和资源互补,推动实现校企双赢。来源:《教育部网站》(2019年2月28日)
▲西安交大推进教育大数据分析建设 近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大数据分析与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召开。该校网信中心副主任徐墨表示,目前学校在建的研究生教育大数据分析与服务平台在全国未有先例,亦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因此更需要在研究生院的带领下做好建设,明确研究生教育大数据分析与服务平台的建设方向和建设目标,共同对建设作好调研与规划。随后,项目主要负责人就项目前期建设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会议中还进一步确定了工作机制、联系人,以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研究生工作质量。来源:《中国科学报》(2019年2月27日)
▲湖北大学新增4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近日,湖北省科技厅发文公布了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名单。湖北大学新增湖北省功能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光电信息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氢能源安全检测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数达到11个,基本实现学校理工科学院全覆盖。此次,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认定157个,其中有44个是依托高校申报获批的。湖北大学申报4个,获批4个,约占全省高校获批数量的10%。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遵循“统一规划、部门认定、面向应用、奖优汰劣、稳定发展”的原则,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从事科技成果商品化、技术转移、规模化生产等创新链中后端的研究开发,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国际科技交流,提供科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开放共享服务,培养或培训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推动产业科技进步。据悉,该校现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11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湖北省条件基础平台、2个湖北省工程实验室、1个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来源:《湖北大学新闻网》(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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