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2期(总第71期)
武汉轻工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5年6月
【高教要闻】
▲教育部发通知规定:高校学生十类情形不得转学 近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规定高校学生有十类情形不得转学。通知明确,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入学未满一学期的;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跨学科门类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无正当理由的。来源:《中国教育报》(2015年5月27日)
▲湖北宣布试点省属高校领导任期全职化 近日,湖北省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宣布试点省属高校领导任期全职化,要求高校领导干部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从事管理工作,原则上做到“五不”:任职期间不参加学校学术委员会、不申报教学科研项目、不参加教学科研评奖、不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不申报各类人才工程项目。试点限于部分条件成熟的省属公办高校,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首先是书记、校长实行任期全职化,然后逐渐扩大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最后,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也将实现全职化。来源:《中国教育报》(2015年5月30日)
▲上海高校打出“组合拳”激发师生创新创业活力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背景下,上海高校正在打出创业可拿“创新学分”、允许休学创业、支持教师技术入股等一系列“组合拳”,进一步激发师生的创新创业活力。来源:《新华网》(2015年5月31日)
【院校动态】
▲武汉理工大学:打造三层次实践平台,支持大学生创业 近几年,武汉理工大学通过将学校接待中心改造成6270平方米的创业园,免费提供给学生创业;开设管理学(创业教育方向)双学士学位班,进行系统化的创业教育;让大学生进实验室、科研基地,由导师指导,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等方式建成创新教育、创业教育、大学生自主创业“三层次”的实践平台,帮助学生实现从创业“种子”到创业“果实”的嬗变。来源:《中国教育报》(2015年5月22日)